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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示公告

石家庄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提示性通告

来源:石家庄长城医院 作者:ningqiufeng 


石家庄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关于加强近期来(返)石人员信息报备及落实相关防控措施的提示性通告
        近日,我国本土疫情反弹,形势严峻。多个省份出现涉陕西、甘肃、内蒙古的相关阳性病例,我省邢台市也通报2例有流行病学关联的无症状感染者。国庆假期以来,我市有很多到过出现阳性病例地区旅游,以及去过中高风险区的人员,为有效控制和降低疫情传播风险,石家庄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向广大市民发出如下提醒:
  一、10月10日(含)以来途经甘肃省张掖市,10月11日(含)以来途经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盟,10月14日(含)以来途经甘肃省嘉峪关市、张掖市,10月15日(含)以来途经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,10月16日(含)以来途经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金凤区、兴庆区,10月17日(含)以来途经湖南省长沙市、青海省海东市,10月18日(含)以来途径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、甘肃省兰州市、贵州省遵义市、北京市丰台区,以及健康码异常(黄码或红码)的来(返)石人员,主动到所在社区(村)和单位报告,配合健康监测、核酸检测等防控措施。对因瞒报、谎报个人相关情况造成严重后果的人员,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。
  二、外省旅游、出差返石人员,应主动进行核酸检测,并开展自我健康监测,一旦出现发热、咳嗽等呼吸道症状,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,立即前往定点发热门诊进行筛查诊治,就医过程中,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,并主动告知旅行史和接触史。广大市民要继续坚持非必要不出市,不去中高风险地区和有阳性病例的地区出差或旅行,要继续科学佩戴口罩,勤洗手、常通风、不聚集,保持安全社交距离,咳嗽、打喷嚏时注意遮挡,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。
  三、全市宾馆、酒店等提供住宿的单位严格落实对所有入住旅客测温、查验“三码”,发现有中高风险地区或有阳性病例地区旅居史的来(返)石人员,要及时向所在社区(村)报告,并配合落实相关管控措施。机场、火车站、汽车站等交通枢纽要严格落实体温检测和“三码”联查,采取各种形式提醒有中高风险地区或有阳性病例地区旅居史的来(返)石人员主动报告,并配合落实相关管控措施。
  四、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是预防和控制新冠肺炎疫情的有效手段,请尚未接种、符合条件的12周岁以上居民尽快接种新冠疫苗;未按照免疫程序完成全程接种的,尽早去接种;已接种新冠病毒灭活疫苗2剂次或腺病毒载体疫苗1剂次满6个月18周岁及以上人群尽快加强免疫接种。重点场所、民生行业、特殊关注的重点人群优先组织安排接种,率先完成接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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